长春是一座年轻的城市,只有200多年的历史,地处中国松辽平原腹地,是吉林省省会,全省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长春经过不断的发展建设,在发展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优势,成为工农业基础雄厚,商业繁荣兴旺、科技教育事业发达、对外开放程度较高、在全国举足轻重的中心城市,被国内外朋友誉为“汽车城”,“森林城”,“电影城”和"科技文化城"。 长春市的气侯介于东部山地湿润与西部平原半干旱区之间的过渡带,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侯类型。东部和南部虽距海洋不远,但由于长白山地的阻档,消弱了夏季风的作用;西部和北部为地势平坦的松辽平原......更多>>
1951年,长春地区的榆树市发现人骨化石证明,早在远古时代,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已进入了智人阶段,属母系氏族社会初期。1984年,农安县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人类的居住遗址,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,这里的人们就已经掌握了原始纺织技术,进入着装时代,原始农业也已经很发达。
长春市地处东北边陲。在距今两千多年以前,是北方肃慎族生活过的地方。汉至西晋为夫余国属地。其后,为高句丽辖境。唐代中后期,属渤海扶余府。辽属东京道黄龙府。金归上京路隆安府。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。明代在长春设立其塔木卫、亦东河卫、木古河卫。清代设治前,属蒙古郭罗尔斯前旗扎萨克辅国公的封地。
清初,朝廷对东北一直实行封禁政策,到乾隆朝以后,大面积土地被开发,人口剧增。嘉庆五年(1800)清设置长春厅,置理事通判,隶属吉林将军,是长春正式设置之始。1865年挖城壕、建筑木板城垣,长春建城。[16
光绪七年(1881年)长春厅理事通判为长春厅抚民通判,并增设农安分防经历;光绪十五年(1889年)抚民通判升为知府,长春厅升为长春府,隶属吉林将军;1896年沙俄侵入东北,攫取中东铁路筑路权,在长春城建起俄国人居住区(铁北二道沟)。1906年日俄战争结束,在长春的沙俄权益为日帝所取代,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东北各地区由军府制改为行省制,长春府隶属于吉林省。
1908年日本为扩大“满铁附属地”,开始建设长春火车站。民国十四年(1925年)分设长春市政公所。1931年9月18日,日本帝国主义发动“九·一八”事变,翌日长春沦陷。1932年3月9日,日本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·溥仪,成为傀儡政权——“满洲帝国”,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,改名为“新京”。8月,改为“新京特别市”,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。1932年伪满伊始,长春市区人口数为126309人。1943年年末伪满鼎盛时期,市区人口数为754210人。1945年伪满末期,市区人口数为716815人,此时约有14万日本人。伪满鼎盛时期加上驻长春的大量军队、外国侨民和巨大的流动人口,全长春地区总人口已逾120万,超过东京(都市区人口),号称亚洲第一大都市。 人口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和外国侨民,宽城区-铁北一带主要是朝鲜族的聚居区、南关区一带主要是满族的聚居区、绿园区一带主要是蒙古族的聚居区、二道主要是回族的聚居区、汉族在全城散居以及主要聚居在今天的南关区、朝阳区。由于长春独特的多民族多种族聚居,被称为“东方瑞士”。1948年围城前,市区人口数约为50万,人民解放军入城时人口数约为17万。
1945年8月15日,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,伪满洲国随之垮台。12月20日,国民党中央政府在长春市设置长春市政府,隶属吉林省。1945年8月8日,前苏联政府对日宣战,百万红军出兵东北,日本关东军遭到了沉重的打击。8月15日,日本无条件投降。8月18日,伪满洲国皇帝宣布退位。9月20日,苏联红军进驻长春,成立了长春卫戍司令部,逮捕了伪满洲国各部大臣,连同溥仪先后押往苏联,伪都长春同东北一起光复,日本帝国主义苦心经营14年的伪满洲国彻底覆灭。
和平解放史称“兵不血刃”,然而长春的和平解放却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。长春的优秀儿女为了家乡和全中国的解放,在长春外围战斗中伤亡4000多人,在市区遭国民党杀害的共产党员和爱国志士300多人,还有30多万人民群众在国民党“杀民养军”的政府下饥饿而死,长眠在长春这块土地上。他们用血肉之躯和累累白骨,同国民党进行了殊死搏斗,终于赢得了和平解放。1948年,市区人口约为50万人。1948年5月23日-10月19日,长春围城战,史称“困长春”。历时五个月的围城,使得长春城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死城,饿殍之城,白骨之城。困长春结束后,市区人口减至约17万人。1988年10月18日,在“困长春”40周年之际,长春市政府在长春南湖公园北门修建了一座“长春解放纪念碑”,供人们凭吊当年长春解放死难同胞的亡灵。
1948年10月19日,长春解放。中共长春市委和市政府随军入城。长春市改称长春特别市,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。
1949年5月9日,长春市政府改称市人民政府,隶属吉林省。1953年8月1日,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,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理。[
1954年8月1日,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,长春市改为吉林省辖市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,长春市成为吉林省会城市。
1980年6月1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,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。
1989年2月,国家批准长春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,赋予相当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。
1993年7月,国务院决定各省会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,长春市于同年12月停止计划单列市。